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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政府引路普建村社志愿消防队
- 发布时间: 2013/8/1 点击次数:1773
福建省石狮市是中国纺织服装生产基地和集散地,这个经济发达的县级市,外来流动人口就达40余万。针对历史遗留的部分 “旧城区”古建筑多,旧民房连片,道路狭小,消防车不易进入等消防安全隐患,石狮市政府决定建立一支支灵活、机动的志愿消防队伍,并探索了“以一带十,以十带百”的典型引路建设思路。目前,全市10个镇、街道和高新开发区先后建起9支村社试点志愿消防队和1支企业试点志愿消防队。每队5到10人组成,在保证消防站房建设的基础上,均配备了消防车等装备器材,并实现了规范化管理。
政策建队,壮大志愿消防队伍。石狮市政府将志愿消防队建设纳入全市消防联席会议议程,并出台《志愿队建设标准》,给各镇、街道提出硬任务、硬指标和硬措施,要求严格按照标准配齐站房、人员、装备、器材,建立规范化管理制度,保证所有志愿消防队按时、按质、按量完成。今年,石狮市政府力争到年底前推动50%的村、社区建成有志愿人员、有车辆装备、有执勤站舍、有经费保障的“四有”志愿消防队。
装备保队,确保队伍经费投入。2012年以来,石狮市政府先后投入50万元,用于补助村社试点志愿消防队的建设。各镇政府、社会企业人士也积极给予试点志愿队建设资金投入和捐资,提供保障。目前,全市共有志愿消防队员120人、消防车(含消防摩托车)10辆,各队均配有灭火毯、水枪、水带、安全绳、单杠梯等器材装备10件套,消防头盔、防护服、消防安全腰带等消防员防护装备7件套。
制度管队,推行规范管理运作。为督促试点志愿队的规范建设,市政府出台了 《村社志愿消防队考评验收标准和考评细则》。各试点志愿队结合标准,在市消防大队的指导下,先后建立消防管理组织机构、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等一系列上墙制度;借鉴消防部队作战规程,完善志愿队灭火救援程序,确保一旦发生火灾,志愿队能第一时间报警、控火、疏散,第一时间相互增援,做到 “小火不出村、大火不出镇”。
指导强队,提升业务技能水平。在村社试点志愿消防队建设中,石狮市消防大队始终全程跟踪指导。2012年以来,该大队深入各试点志愿队指导20余次,联合开展灭火演练10次。近期,还将组织全市10支试点志愿消防队120名志愿队员到消防中队进行集训,让他们跟班学习防灭火技能,特别是全面提升专业救援水平。文章来源:消防头盔www.jsgcxf.com消防头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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