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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不戴安全头盔,丢的可能是命
  • 发布时间: 2013/7/4 点击次数:1972 
  • 驾驶或者乘坐摩托车时,必须要戴好安全头盔,这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的。但在现实生活中,不论是市区街头,还是乡间村道,总会遇到些不戴安全头盔骑乘摩托车的男女老少。这不仅仅是不文明的交通违法行为,更是极易造成伤亡事故的安全隐患。

      查阅今年以来的多起涉及摩托车、助力车的死亡事故,不难总结出一条教训:不戴安全头盔骑乘摩托车,丢的可能是宝贵的生命!

      交警:开助力车也别忘戴安全头盔

      近年来,尽管真正的摩托车死亡事故呈现下降趋势,但电动车和燃油助力车的死亡事故却在增多。有人会觉得,与摩托车相比,电动车的车速相对较慢,但驾驶员或搭车者被撞倒后,一样会导致伤亡。

      对于驾驶或乘坐二轮摩托,法律规定必须佩戴安全头盔。驾驶或乘坐电动车、助力车,交警也建议戴好安全头盔,这可是保命的“安全帽”。

      事故时间:4月17日傍晚6时40分左右

      事故地点:县道横淋线新河镇塘下村路口

      案情回放:在事故现场,电动车驾驶员不幸当场死亡。他是新河镇下张村的张大伯,今年57岁。搭车的也受伤了,是张大伯的妻子蔡大妈,今年52岁。据调查,肇事的是一辆二轮摩托车,车主是该镇城北村周大叔,事后到交警部门投案自首。闯祸的周大叔涉嫌无证驾驶、逆向行驶、酒后驾驶和交通肇事逃逸等,肇事车还是辆套牌车。

      事故原因:张大伯驾驶电动车时先是被肇事摩托车撞倒在地,后来又被同向行驶的拖拉机碾压。据接处警的事故交警介绍,张大伯未戴安全头盔,出事时,他的头部遭受严重创伤。

      事故:不戴安全头盔,丢的可能是命

      今年清明节,也就是4月4日中午12时左右,在泽国镇长虹工业区路段,一辆二轮摩托车与一辆工程车发生刮擦。当时,摩托车摔倒在地,搭车男子不幸当场死亡。死者小邹今年35岁,湖南省新化县人。他的死因之一便是乘坐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,造成头部严重受伤。

      与小邹的不幸故事类似,来自云南省施甸县的小马今年36岁,在玉环县沙门镇的船上打工。1月29日傍晚6时20分左右,小马驾驶燃油助力车离开打工地点,赶回我市箬横镇的暂住地。当他开到226省道复线城南镇大闾十字路口附近时,与一辆二轮摩托车相撞,不幸当场死亡。出事时,他也是未戴安全头盔。

      时值酷暑,交警部门在此再次提醒驾驶或乘坐摩托车、电动车和燃油助力车的群众,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。越是天热,不戴安全头盔开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越是多。原因特简单,怕热,不想戴。对此,交警部门将通过设卡检查或加强路面巡查,进行集中整治。

      据统计,近3年来,共有114人驾驶或乘坐二轮摩托车时死于交通事故,其中不戴安全头盔的有86人;共有221人驾驶或乘坐助力车时死于交通事故,其中不戴安全头盔的占2/3。

      严管重罚标准:

      违法行为: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,且严重超载。

      处罚标准:不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罚款50元,记2分;违反规定载人罚款100元。

    文章来源:消防头盔www.jsgcxf.com消防头盔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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